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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发票为电商征税被指误读 只是发票形式变化
2013/3/30 15:45:04 来源: 作者:徐州网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浏览:2241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0号),并将于4月1日正式施行,网络发票将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开。这一举措被很多人认为是国家即将对电子商务企业征税的前兆。如有的专家认为《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主要目的是为“对电商征税”做准备。甚至有人就此开始指责政府,担心网店会将税负最终转嫁给消费者,从而提高网络销售商品价格,最终影响消费者利益和电子商务行业发展。

其实在此之前,一些文件出台也曾被误读为对电商征税。如2008年8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2010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都曾被误读为征税信号。

究竟网络发票与对电商征税是不是一回事?目前来自官方和其他方面的信息都已说明网络发票与电商征税之间并没有直接关系。

网络发票是指纳税人通过互联网、使用税务机关提供(或认可)的网络发票开具系统所开具的普通发票。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或各地国税地税部门公布的管理系统,开具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发票。自2009年开始试点,至2012年,全国已经推行了使用网络发票企业162万户,累计开票金额超过21万亿元。网络发票为使用者开发票开辟了一条新途径,有利于方便纳税人,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提高税务部门信息管税的水平。同时,对于诚实守信的经营者来说,可以增加信誉度,让网购者增加对质量和品牌的信心。

而电商征税实际上是规范电商征税行为,尤其是加强对C2C网店的管理,将目前尚未对其征税的大多数中小C2C网店纳入税收征管范围。在现阶段,电商征税还存在一定争议,如有人从扶持电商行业发展、征管难度和成本较高等角度提出反对意见。但总的来说,规范电商征税行为是大势所趋。这次《网络发票管理办法》的出台,也可看做是一种信号,为规范电子商务管理作铺垫。一定程度上也关系到电商征税,进而关系到数量庞大的网店店主们的切身利益。如征税是否会推高网购商品价格的问题,受到广大网购群体的格外关注。征税是否会抑制蓬勃发展的电商行业、会不会给拉动就业和内需造成消极影响,也引起了许多人的担忧。

概括来说,推行网络发票是税收发票形式的变化,属于信息管税的内容,是税收管理和信息技术进步的体现,而电商征税则是加强和规范电商征管,实际上是对税收征管漏洞的弥补。因此,网络发票与电商征税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不是要对电商征税的明确信号。正如网友“无极小刀”所指出的那样:“网络发票是发票发展的高级阶段,其发展的最高阶段是直至取消发票。网络发票与电商征税没有必然的联系。”但网络发票为电商征税提供技术和管理基础,也是不能否认的。

讨论到此为止似乎还未完结,围绕此次讨论,我们至少可以总结延伸出以下几点启示:

其一,对待税收热点话题,我们需要有更加理性的态度,不能人云亦云。税收是相对专业的知识,需要较长时期的学习关注,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能把相关部门规范电商监管的行为统统视为是要向电商征税,更不能一看到网络发票就认为是要对其征税。须知发票只是征税的一个前提,严格按照规定开具发票也不一定要征税,如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而言,没有达到起征点或者没有盈利是不需要征税的。

其二,对网店征税问题不必那么敏感。电商企业和实体企业一样,只要符合税法规定条件,都要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收。对网店征税是迟早的事情,随着税收法治的逐步健全,技术手段的日益完善,以及纳税意识的稳步提高,将中小网店纳入税收征管的范围,履行本来就有的纳税义务,为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疑是符合时代发展的需要的,大家没有必要对此大惊小怪。

其三,税收管理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电商税收只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税收征管漏洞。在实体企业中,同样也存在不少企业不开发票、虚开发票的问题。如零售、餐饮等企业不开发票现象在实际生活中并不少见。从电商税收讨论这件事情上,可以看出我国税收征管水平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老百姓的税收意识需要继续提高。这些税收管理问题的长期存在,对于形成法治公平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发展是不利的。


文章来源:徐州网络公司徐州网晟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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